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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碼是市民卡的擴大應用,主要輔助市民卡的使用。如果忘記攜帶實體市民卡,仍可持數位碼至特約店家出示,享受優惠,或在市立圖書館借閱書籍等功能。然而,由於硬體設備的限制,目前無法使用數位碼乘坐市內公車、大眾交通工具,或進入市立體育場館等需要實體卡片感應的場館,這些場景仍需使用實體市民卡。
親愛的市民您好:
提供您以下步驟,再請協助確認是否可安裝 APP 最新版本:
1. 前往手機 「設定」>「應用程式」>「Google Play 商店」,選擇 「清除緩存」
2. 刪除市民卡 APP,並重新從 Google Play 商店安裝
否,數位碼是市民卡的輔助功能,必須先申辦市民卡後才能申辦數位碼。因此,未申辦過市民卡的民眾無法單獨申辦數位碼。
不需要,可至本市各區公所或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11個主要分館跨區申請。
本市各區公所、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主要分館(中壢分館、平鎮分館、八德分館、大溪分館、楊梅分館、蘆竹分館、龜山分館、大園分館、龍潭分館、新屋分館、觀音分館)、網路都可申辦。
請至區公所、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主要分館檢測卡片,經檢測確實無法讀取,將重新補發新卡,發卡一年內,非可歸責於持卡人所致之故障者,免繳補卡工本費。其餘情形需自行負擔補(換)發卡片工本費用。
"可以,於105年9月21日(一)起開放,外籍配偶可申請市民卡(一般卡)。
申請要件如下:
1、申請資格:領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其配偶設籍本市者。
2、申請年齡:不限制(年齡超過65歲,仍是一般卡)。
3、應備證件:
(1) 具有效期之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。
(2) 其配偶之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三者擇一使用。
4、申請據點:
(1)同一般卡(13區公所、圖書總館及11主要分館),現場即辦即發。
(2)不可網路申辦(因外籍配偶不可申請自然人憑證,故無法網路申辦)。"
若是申請資格條件包含「設籍本市」的卡別(如一般卡、敬老卡、愛心卡、原民敬老卡、聯名卡)。戶籍遷出桃園市後,會辦理停卡動作,並取消市民卡資格、尚失市民卡相關功能及取消該張卡片電子錢包功能,後續若戶籍由外縣市遷入桃園市時該原先申請的市民卡將無法使用,需進行補換發屆時須收取工本費。
卡片金額最低為0元,最高為10,000元,提供百元以上的零錢加值,儲值據點包括四大超商、捷運及台鐵。
人人都能體驗桃園智慧生活
不限身份,立即下載桃園市市民卡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