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心卡
- 享有市民卡商家消費、公有場館之優惠,亦可持卡繳納400多項政府罰鍰規費與停車費。
- 桃園市市民卡提供愛心卡之卡別,凡持有愛心卡即享有點數補助優惠,復興區補助1000點、其他地區補助800點,可應用在下列情境中:
- 搭乘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5折「全額扣除社福點數」。
- 搭乘桃園機場捷運4折「全額扣除社福點數」。
- 享有1小時內搭乘桃園機場捷運轉乘桃園市區公車,或搭乘桃園市區公車轉乘桃園機場捷運優惠金額5元優惠。
- 搭乘愛心計程車享有100元(含)以下補助36點、101元以上補助72點之優惠。
- 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、國民運動中心各項運動設施(游泳池、體適能中心)及場地租借(羽球場、桌球場、籃球場等)費用。
- 提供民眾搭乘台鐵每趟補助30點優惠(起訖站之其中一站須為本市轄內車站,單趟次補助上限為30點)。
- 桃園市市民卡(愛心卡)亦享有以下優惠:
- 免門票進入桃園各風景區(慈湖園區、小烏來風景特區等)。
- 享有市內客運買一送一(第一趟按核定票價付費,第二趟市府補助基本票價9元)。
- 敬老愛心卡運動加值回饋福利政策:
- 免門票進入桃園各風景區(慈湖園區、小烏來風景特區等)。
- 第二階段:每月運動達12次以上,即可向該適用場館領取100元折價券,可使用於該場館其他設施及課程。
- 市立圖書館借書。
- 市民卡分為二種交通票種,有一卡通版及悠遊卡版,相關優惠內容詳見見票證公司網站(悠遊卡網站(另開視窗)、一卡通網站(另開視窗))。
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
實體申請:
- 各區公所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。
- 愛心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。
線上申請:
- 此入口提供桃園市市民首次申辦「一般卡、敬老卡、愛心卡、愛心陪伴卡」使用。
實體申請情境:
- 本人親自辦理:
- 1.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身障手冊
- 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
- 委託他人代辦:
- 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
- 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- ※如本人親自至各臨櫃申辦地點申請卡片,可直接現場填寫申請表並審核發卡;如委託他人代辦,建議先行下載市民卡申請表,填寫資料後由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,再攜帶申請表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上述臨櫃申請地點辦理。
申請表下載:
備註:
- 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- 領新的愛心卡時,原有舊的愛心卡需同時繳回,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下列文件至區公所辦理退款:
- 台智卡:申請書、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、身分證影本(扣手續費30元)。
- 一代悠遊卡: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