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好運卡
- 為保障孕婦交通安全與便利,規劃孕期至預產期日後七個月內搭乘合作計程車之車資補助,滿足產檢、生產、產後回診、嬰兒預防保健醫療、產後心理諮商等乘車需求,透過便利的交通措施,營造友善的生養環境,特訂定本計畫。
- 補助內容:每趟次最高補助250元,總補助金額9,000元。
- 自11月1日起,復興區孕婦除原本每趟最高250元,總金額9,000元計程車車資補助外,加碼14次產檢補助車資、每次最高2,600元的來回車資補貼。
- 後山地區(高義里、三光里、華陵里)至婦產科醫療院所的來回車程補助最高2,600元
- 中山地區(義盛里、羅浮里、奎輝里、長興里)補助最高2,100元
- 前山地區(三民里、澤仁里、霞雲里)補助最高1,600元
- 詳細內容請詳見婦幼發展局官網
- 桃園市市民卡(一生好運卡)亦享有以下優惠:
- 搭乘桃園捷運7折優惠
- 1小時內搭乘桃園機場捷運轉乘桃園市區公車,或搭乘桃園市區公車轉乘桃園機場捷運優惠金額9元
- 設籍本市之孕產婦,或配偶設籍本市之非本國籍孕產婦。
- 孕婦須為懷孕中,且已領有孕婦健康手冊;產婦則為113年1月1日(含當日)後生產之產婦均可申請。
需準備:
- 為孕婦者,檢具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;為產婦者,檢具新生兒出生證明。
-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- 申請人為非本國籍孕(產)婦,持有效之居留證件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- 六個月內二吋半身、正面脫帽數位相片。
備註:
- 使用效期:
- 孕婦:自孕期起至預產期次日後七個月。
- 產婦:113年1月1日(含當日)後生產者,自分娩日之次日後七個月。
-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廢止補助資格,未使用之車資補助點數自次月1日起失效:
- 申請人本人或非本國籍孕(產)婦之配偶遷出本市。
- 申請人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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