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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卡

學生卡
  • 桃園市市民卡提供學生卡之卡別,凡持有學生卡即享有以下優惠:
    1. 市內客運乘車優惠,國小生享5折優惠;國高中生與大專院校生享75折優惠。
    2. 桃捷乘車優惠,國小生享4折優惠;國高中生與大專院校生享8折優惠。
    3. 公車轉乘優惠,國小生享5元之優惠金額;國高中生與大專院校生享7元之優惠金額。
  • 市民卡學生卡分為二種交通票種,有一卡通版及悠遊卡版,相關優惠內容詳見見票證公司網站(悠遊卡網站(另開視窗)一卡通網站(另開視窗))。
  • 享有市內客運買一送一(第一趟按核定票價付費,第二趟市府補助基本票價18元)。
  • 可當作校園圖書館及市立圖書館通用借書證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  • 本市市立高中、國中、國小全面發放,由學校統一向教育局申請 。
  • 本市國、私立五專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及國小,以校為單位向教育局申請。
  • 設籍本市,但就讀於外縣市學校之學生,可自由申請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。
  • 上述前2項申請資格:各學校團體申請。
  • 上述第3項申請資格:
    1. 隨到隨辦:本府14樓教育局學生卡服務櫃檯。
    2. 代為收件轉至本府教育局:本市之各區公所、各市立圖書館及轄下分館、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(桃園、中壢)。
需準備:
  • 本人親自辦理:
    1. 學生證正本(無學生證者得以在學證明替代)
    2. 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戶籍謄本)
    3. 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。
  • 委託他人代辦:
    1. 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
    2. 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(委託人如無身分證可以戶籍謄本替代)。
申請表下載:
備註:
  • 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  • 畢業後,學生卡學生身分及優惠將會註銷,仍可作為一般記名市民卡使用。
  • 設籍本市就讀大專院校(含)以上之學生,申辦方式:
    1. 填寫「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申請書」並黏貼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(已註冊)。
    2. 於各市民卡受理櫃檯臨櫃受理申請書收件,轉交教育局製卡(圖書館不受理補換卡)。
    3. 直接至市府大樓14樓教育局辦理。
    4. 無學生證之學生,可用在學證明代替。

補助路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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