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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民敬老卡

原民敬老卡
  • 享有市民卡商家消費、公有場館之優惠,亦可持卡繳納400多項政府罰鍰規費與停車費。
  • 桃園市市民卡提供敬老卡之卡別,凡持有敬老卡即享有點數補助優惠,復興區補助1000點、其他地區補助800點,可應用在下列情境中:
    1. 搭乘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5折。
    2. 搭乘桃園機場捷運4折。
    3. 享有1小時內搭乘桃園機場捷運轉乘桃園市區公車,或搭乘桃園市區公車轉乘桃園機場捷運優惠金額5元。
    4. 搭乘愛心計程車享有100元(含)以下補助36點、101元以上補助72點之優惠。
    5. 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、國民運動中心各項運動設施(游泳池、體適能中心)及場地租借(羽球場、桌球場、籃球場等)費用。
    6. 提供民眾搭乘台鐵每趟補助30點優惠(起訖站之其中一站須為本市轄內車站,單趟次補助上限為30點)。
  • 桃園市市民卡(敬老卡)亦享有以下優惠:
    1. 免門票進入桃園各風景區(慈湖園區、小烏來風景特區等)。
  • 享有市內客運買一送一(第一趟按核定票價付費,第二趟市府補助基本票價9元)。
  • 市立圖書館借書。
設籍本市且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(生日當月第1個工作天即可辦理)。
實體申請:
  • 各區公所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。
  • 敬老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。
實體申請情境:
  • 本人親自辦理:
    1. 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2. 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(確認原住民身分用)
    3. 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
  • 委託他人代辦:
    1. 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
    2. 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  3. ※如本人親自至各臨櫃申辦地點申請卡片,可直接現場填寫申請表並審核發卡;如委託他人代辦,建議先行下載市民卡申請表,填寫資料後由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,再攜帶申請表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上述臨櫃申請地點辦理。
申請表下載:
備註:
  • 如已領有一般敬老愛心卡,不需再申辦原民敬老卡,其各項福利政策皆相同。
  • 領新的敬老卡時,原有舊的敬老卡需同時繳回,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下列文件至區公所辦理退款:
    • 台智卡:申請書、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、身分證影本(扣手續費30元)。
    • 一代悠遊卡: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。
  • 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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